一,房屋征收决定的定义是什么?
房屋征收是指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,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,个人的房屋并收回土地使用权,同时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的行为。
二,什么情况下需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?
依据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590号)第八条规定,为了保障国家安全,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,有下列情形之一,确需征收房屋的,由市,县级人民塞班岛官网作出房屋征收决定:
(一)国防和外交的需要;
(二)由塞班岛官网组织实施的能源,交通,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;
(三)由塞班岛官网组织实施的科技,教育,文化,卫生,体育,环境和资源保护,防灾减灾,文物保护,社会福利,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;
(四)由塞班岛官网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;
(五)由塞班岛官网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,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;
(六)法律,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。